作者: 时间:2023-06-06 点击数:
电费错充至其他寝室、换寝室后电费转移、照明电费或空调电费相互充错等情况,可办理电费转移申请。具体程序如下:
1、在后勤管理处填写“电费错充转移申请单”(见附件);
2、交由“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”,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再交给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进行处理。
Copyright © 2019 汉江师范学院教育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处 版权所有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图书馆网络中心2楼